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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16:14 文章来源:杭州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梳理2025年度丽水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丽水海关办公室,地址:丽水市人民街597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305156;电子邮箱:ls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专业引领,健全事权明确、责任清晰的公开机制。围绕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我关系统梳理政务公开事权,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组织保障。确立“业务部门归口提报、分级审核确认、办公室终审发布”的工作模式,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分办、审核、答复等流程由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杜绝多头受理、职责不清的现象。集中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杭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等制度文件,开展了多场专题学习会与案例研讨会,覆盖全关各部门负责人及政务公开联络员,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力、法规运用力和实务操作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精准、规范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与人才基础。

  (二)优化平台载体,实现政务信息多渠道、全方位展示。秉持“便民、高效、透明”的原则,我关致力于拓展和优化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获取的便捷度和覆盖面。线上,持续强化杭州海关门户网站的主平台作用,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量、及时发布。线下,对政务公开专区进行升级改造,统一设置政务公开展板,放置于报关大厅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机构职能、领导分工、人员岗位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供办事流程指引;更新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内容,确保与线上平台同步更新、同源发布。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及时、规范。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我关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年内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专项排查与主动抽查工作,重点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的结果公示进行回溯检查,确保所有公示信息均履行了完整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大对门户网站上“预决算公开”“行政执法处罚公示”“政府采购”等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的抽查频次和力度,从公开内容的政治性、合法性、准确性、时效性以及发布格式的规范性等多个维度进行审核。对拟公开信息实行“一事一审核、一环一留痕”,确保所有主动公开事项内容正确、公布及时、程序完备。通过定期通报抽查结果、督促整改落实,形成了“发布-监管-优化”的良性循环,有力提升了全关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实施“专业能力筑基工程”,除了将政务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操作规程纳入经办人员必修培训内容外,还针对不同的案例开展专题研讨会,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目前存在问题。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实际受理环节偶有滞后现象。主要源于外部邮寄流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例如信件送达时未能被及时签收通知,或受邮政投递时效影响,导致申请件未能第一时间流转至我关指定受理部门,可能影响法定答复时限的起算,存在信息未及时公开的风险。下一步,将与邮政部门强化沟通对接,及时同步信件派送进度,并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前往信件收发室,主动核查信件送达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报告,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丽水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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