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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0:58 文章来源:杭州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梳理2023年度杭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杭州海关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路7号杭州海关;邮编:310007;电话:0571—87267180;电子邮箱:hz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更完善。实现了关区13个隶属海关政务公开操作规程与总关政务公开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基本架构起分工合理、权责明晰的关区政务公开制度框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更规范。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三级审查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关区向地方政府提供海关工作信息、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及新闻稿件发布等相关工作规范。三是信息公开渠道更多元。一方面在杭州海关门户网站开设了隶属海关专区、在浙江省及各地市政务服务网开设了海关专栏,另一方面实现了隶属海关业务咨询电话与当地“12345市民热线的连通。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

  对标总署《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在关区13个隶属海关全面铺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隶属海关结合辖区实际,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探索推进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经过制定方案、组织推进、任务落地及整改验收等环节,截至2023年年底,总关机关及各隶属海关已基本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三)政务公开申请渠道进一步畅通

  一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更明晰。关区13个隶属海关均编制了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业指导书》,重点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处置及答复工作明确具体流程做法。二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更便捷。在各业务现场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公示依申请公开联系方式及申请指南,并放置公开申请表,最大程度便利申请人公开申请。三是建立公开申请答复“3+1”模式。即办公室、法规部门、主管职能部门会同隶属海关协同应对,妥善处置答复职业打假人公开申请,公开答复合法合规。

  (四)宣传解读、互动回应进一步强化

  一是政策宣传更聚焦。结合政策热点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积极向总署海关发布“金钥匙杂志”等新媒体供稿,及时在杭州海关门户网站杭关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关区政策解读稿件信息。二是助企纾困更主动。关区各隶属海关因地制宜用好新媒体、关企工作群组等线上平台,主动通过进企调研、问卷调查、“关长接待日”等互动形式,宣传海关政策,听取意见建议,助企纾困,力促外贸稳增长。三是业务咨询、信访诉求答复更高效。加强与省、市信访局联系配合,入驻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及时承办、答复地方政府转办的各类来信留言;充分发挥12360热线前哨作用,建立异常来电即报制度,妥善处置各类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10

  行政强制

  36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0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1

  0

  0

  0

  0

  0

  1

  4.申请人撤销申请

  20

  0

  0

  0

  0

  0

  20

  (七)总计

  35

  0

  0

  0

  0

  0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铺开之后,关区隶属海关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均有所增强,但部分岗位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持续性与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还有进一步的提高空间。

  针对上述情况,杭州海关一是推动各隶属海关在业务现场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公示依申请公开联系方式及申请指南,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通过公开邮箱、EMS及电话咨询等方式,抽查关区政务公开接收岗位及联系渠道的日常管理情况,通报问题不足,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岗位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优秀服务品牌引领作用发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平台仍需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的受众面还需扩大,信息内容发布规范性还需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关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杭州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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