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2014年8月份山东口岸截获疫病疫情及进口货物检出情况
一是出入境卫生检疫情况。8月份共查验出入境人员53.32万人次,同比增长10.79%。出入境人员监测体检8047人次,同比减少13.32%,发现病例2085例,其中,传染病80例。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7124人次,同比减少14.01%。对于以上检出病例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是进境植物疫情截获情况。8月份共在进境大豆、原木、木质包装、水果等产品中截获植物疫情1623批,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白带长角天牛、南方菟丝子等302批、810种次,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白纹伊蚊、幽天牛、食虫虻等1580批。截获植物疫情的产品主要来自美国、韩国、巴西、日本、朝鲜、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对检出疫情的货物均依法采取除害处理、退运、销毁等措施。
三是进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情况。8月份共检验检疫进口食品及化妆品1483批、1.18亿美元。检出涉及重要安全卫生项目的不合格进口食品化妆品13批,不合格产品涉及肉食、饮料等6类产品,主要来自欧盟、美国、新西兰等国家或地区,主要不合格原因为品质、农残等不合格。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均依法做退运、销毁等处理。
四是进口工业品检验监管情况。8月份共检验监管进口工业品7885批次、68.03亿美元,检出不合格669批次、5.77亿美元。检出不合格进口工业品主要有铁矿、煤炭、机床、废旧物品、信息设备和石油及制品,这六类货物涉及不合格货值5.48亿美元,主要来自香港、美国、朝鲜、韩国、新加坡、西萨摩亚、日本、法国等国家或地区。针对发现的进口工业品不合格情况,均依法采取退运、销毁、要求整改等措施。
二、山东检验检疫局积极开展系列“质量月”活动情况
根据《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部署,山东检验检疫局围绕“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国”这一活动主题,迅速开展“质量月”活动。
通过举办各项活动促“质量月”活动开展。组织举办山东检验检疫系统抓质量专题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全省系统服务质量提升的措施和成效等;举办面向全社会,特别是中小学的“实验室开放日”活动;组织开展“有机宣传周”活动,加强进口有机产品相关知识宣传;积极开展以“美丽中国,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国门生物安全进校园”活动等。
通过加强对进口重点商品检验监管,抓好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锅炉压力容器、汽车等重点敏感商品及燃料油、棉花等大宗资源型商品检验监管;通过加强与日常检验监管工作的结合,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商品、重点企业,加强与海关、港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稳步提升输非商品不合格检出率,严厉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建立了从源头抓质量的长效机制。在现有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发展经验基础上,全力打造全国第一个“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引领示范区企业转型升级。
三、山东检验检疫局对进口葡萄酒安全的把关情况
为让大家深入了解检验检疫部门严格执法把关、维护消费环境的情况,本次新闻发布会将选取进口葡萄酒这一产品,以现场参观采访的形式组织大家深入了解进口葡萄酒的整个检验检疫过程。这里我仅简要介绍一下山东检验检疫局进口葡萄酒安全的把关情况和近年来发现的一些涉及进口消费品安全的典型案例,欢迎广大记者朋友会后深入采访。
为确保进口葡萄酒类产品质量安全。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进口葡萄酒类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所有进口葡萄酒类的企业均需要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同时对进口葡萄酒类备案收货人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是否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如实填写进口和销售记录,确保进口食品链条信息全程可追溯。对进口葡萄酒类备案收货人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不能持续符合备案收货人要求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在受理报检时严格审核进口商提供的报检材料。审核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卫生证书、原产地证书、灌装证书等与报检信息是否一致。对首次进口预包装葡萄酒类产品的企业,要求企业提供原文标签样张、原文标签中文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等;对已经获得标签备案号的产品再次进口时,还需提供标签备案号清单。
每批次进口葡萄酒类产品均严格按照规定对集装箱、证书、封识的一致性进行现场查验;对产品的中外文标签内容进行仔细检查核对;并进行抽样送检。如发现中文标签不合格的货物要由检验检疫部门进行现场监督整改;对货证不符的货物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置。同时,根据葡萄酒类产品国家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预警通报及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等,对进口葡萄酒类中的添加剂、重金属、致病微生物及标签的符合性等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样检测。全部检验合格并出具卫生证书后方可销售、使用。
据统计,今年截至目前,山东局辖区进口葡萄酒4274万升,货值0.88亿美元,同比分别降低17%和降低24%,对于其中7批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产品进行了退运处理,对检出包装、标签等的其它不合格问题的产品,均监督企业进行了整改。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进口葡萄酒类产品时,应注意以下方面:一是可以向销售商索取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卫生证书或复印件,核对该证书信息上的内容是否与产品信息相符。二是应关注进口葡萄酒类的产品包装上的中文标签,看是否标注了名称,配料表(或原料),酒精度,净含量,原产国或地区,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书信息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均不是正规进口的葡萄酒类产品。
四、近期案例
1、山东检验检疫局退运3000件不合格韩国进口铝制炒锅
近日,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在对从韩国进口的一批共计3000件的带涂层铝制炒锅实施检验中发现,送检样品中蒸发残渣(4%乙酸)的检测结果为88.5mg/L,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60mg/L的限量要求。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依法对其作出退运处理。
据悉,蒸发残渣超标会导致食品在烹饪时遇酒、醋、油等液体时析出大量的有毒有害残渣,不仅直接影响食品的色香味等食用质量,而且人体摄入此类受重金属等残留毒素污染的食物,会引起慢性中毒。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消费者,在选购该类产品时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并查看该产品是否加贴了正规的中文标签及使用说明书,还可要求商家提供产品的质检报告及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确保选购放心安全的餐厨具。
2、检出日本进口儿童吸管杯卫生项目不合格
近日,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督销毁处理1批来自日本共计35箱、283500日元的“贝亲”牌儿童吸管杯。这批货物经检验发现,其蒸发残渣(正己烷)为39.3mg/L,超出《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8-1988)中“蒸发残渣(正己烷)≤30mg/L”的限量要求。
据悉,蒸发残渣反映的是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接触到水、醋、油等液体时析出的化学物质的量,数值越高,表示样品溶出物质越多。蒸发残渣(正己烷)超标的塑料制品在接触到油脂类食品时,将析出过量的油溶性残渣,如果被人体长期摄入,轻者会引起头晕、恶心、呕吐、腹泻等不适,重者会造成肾脏、肝脏、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等的损害。
据统计,2014年6-8月,山东检验检疫局先后从6批次的进口餐厨具、儿童用餐具中检出重金属、蒸发残渣超标等问题,均依法对问题产品采取监督销毁或移交有关部门作退运处理。
3、黄岛口岸成功处置一起进口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事件
近日,山东黄岛检验检疫局检验人员在对青岛前湾港危险化学品仓库进行检验监管时,发现1批进口越南杂醇油因货物包装严重变形破损导致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该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港务部门对相关区域进行控制隔离,在危险化学品查验场地内预设隔离带以及消防灭火等装置,并会同港务、公安、消防、收货厂家等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联合勘验。在该局检验人员现场监督下,收货厂家将该批货物安全转移至公路运输液罐车内,并对泄漏包装进行了无害化清洁处理。在确认现场安全情况的前提下,检验检疫部门准予该批货物调离口岸。目前,该批货物已安全抵达目的地。
杂醇油为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内化工产品,为第3类易燃液体,接触后会产生皮肤刺激,造成眼损伤。如发生泄漏,大量液体在高温环境下极易挥发,与空气形成混合气体,有燃烧及爆炸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