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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验检疫局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25 15:24 文章来源:青岛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为扎实有效开展2016年“质量月”活动,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进建设质量强国,根据《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6〕437号)部署,结合山东检验检疫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按照支树平局长提出的四个“创一流、走在前”部署要求,集成资源,创新载体,大力实施质量强国、质量强省战略,集中开展一系列质量宣传、质量和品牌提升、质量整治、工匠精神培育等活动,以质量提升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提升供给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崇尚质量良好氛围。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将树立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融合,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围绕重点工作、亮点活动和焦点内容,通过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平台等新兴媒体,促进“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与即时宣传。曝光一批质量违法重大案件,集中销毁一批进口假冒伪劣商品。

(二)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活动,促进产品质量供给水平。深入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突出抓好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出口商品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通过标杆引领、品牌带动、技术支撑、创新驱动等方式,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保障国门安全,推动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释放市场活力,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技术。

(三)开展质量整治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提高检验检疫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整治重点进出口商品的重大质量问题,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联动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质量安全。着重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以实际成果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充分发挥企业主力军作用,开展特色质量活动,强化质量教育和培训,在基层和一线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实验室开放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发动企业和群众广泛参与“质量月”活动,推动群众共建共享质量。培育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培养劳动者的质量责任意识,激发广大职工的质量创新热情。

(五)培育工匠精神,提高全社会质量素养。发挥检验检疫检测中心技术优势,组织开展互相融合、丰富多彩的“质量月”活动。强化认证认可的桥梁作用,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动员全社会向质量技术能手、顶尖工匠学习,着力提高一线工人的质量责任意识和精益求精的质量素养。积极弘扬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和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安排

(一)广造声势,大力开展质量宣传系列活动。

1.配合举办“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积极参与配合山东省质监局在聊城市主办的2016年山东省“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各分支局也要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的“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及主题宣传活动和执法打假活动,促进社会各方面关注质量、参与质量、重视质量、共享质量。责任单位:省局办公室、法制处,各分支局。

2.举办山东检验检疫系统“质量月”新闻发布会。9月,举办山东检验检疫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山东检验检疫局“质量月”活动内容,做好“质量月”的宣传发动;展示山东检验检疫系统服务质量提升成果,宣传山东进出口企业质量管理成效等。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局办公室、法制处,各业务处室。

3.加大质量法制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建设“法治质检”和“法治鲁检”部署,充分利用各种手段进行质量法制宣传,做到质量法制内容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并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局法制处,各分支局。

4.开展“有机宣传周”活动。按照质检总局统一部署,集中举办“有机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有机生产、生活理念,全面展现我国有机产业发展及有机产品认证成果。责任单位:省局认证处,各分支局。

5.开展媒体宣传。在山东检验检疫网站宣传“质量月”活动的动态、做法、成效。组织编写山东检验检疫系统“质量月”活动综述和精彩瞬间等综合性报道。发动全省系统力量,通过系统内外媒体、信息以及网络等平台和渠道,积极宣传山东检验检疫“质量月”活动动态。组织优秀进出口企业在媒体宣传企业质量管理、质量提升成果,展示山东进出口产品质量风采。责任单位:省局办公室、法制处、信息处及各业务处室,各分支局。

6.做好质量政研成果应用、转换。在全省系统开展政研活动,征集优秀质量理论文章和研究成果,对优秀成果推荐发表、通报鼓励。责任单位:省局法制处、办公室,各分支局。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活动。

7.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抓好重点消费产品质量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输往非洲产品质量提升三项专项行动。开展“一带一路”输非商品质量提升成果主题宣传活动。在“质量月”期间,指导出口企业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组织攻克一批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有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组织出口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技能比武、质量知识竞赛等活动。责任单位:省局各业务处室,各分支局。

8.深入推进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深入开展“逐一帮扶”活动,切实解决企业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质量,提高“三同”工程的社会感知度、企业参与度。责任单位:省局认证处、食品处,各分支局。

9.开展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活动。按照质检总局监督抽查统一部署,依照省局制定的计划,在全省系统范围内对目录外消费品监督抽查,重点抽查进口功能性服装、婴幼儿童装、童鞋、卫生湿巾、壁纸、保温杯等,以及出口皮鞋、轮胎、钢丝绳等14类商品。强化缺陷产品召回,对2015年目录外抽查不合格商品后续处置情况开展跟踪验证,对适用召回措施的不合格商品积极约谈责任主体单位,并向质检总局报送进口相关产品缺陷调查报告。责任单位:省局检验处、食农中心、工业品中心、化矿中心,各分支局。

10.开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活动。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全力打造全国首个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在更高层次上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通过示范省建设带动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建设。责任单位:省局食品处、动植处、认证处,各分支局。

11.推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按照“产区政府负责、企业严把质量、检验检疫监管、相关部门齐抓、行业协会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的基本原则,以促进集聚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在示范区基础上开展出口工业产品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创建工作,加大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力度,提高产业集聚区出口产品质量和出口企业质量效益,不断深化示范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省局检验处,临沂局、东营局。

12.深入开展“质量安全再提升”活动。开展出口肉类产品、罐头产品、水产品、乳制品企业质量提升活动,发挥“鲁检好师父”团队指导作用,针对重点产品实施“一品一策”帮扶措施,解决质量安全问题。在出口食品企业开展食品防护计划培训活动,督促指导企业建立食品防护计划,提高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出口食品风险。指导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行追溯体系,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切实履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创新思路,抓好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第三方认证机构监管工作的质量安全提升。

责任单位:省局认证处、食品处,各分支局。

13.创新进口汽车检验监管方式。落实质检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对进口汽车采信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测结果,减轻企业负担,提高通关效率。指导被采信的第三方机构加大投入,提升检测服务能力,实现年检测能力超过5万辆,满足青岛口岸未来3年发展需求。责任单位:省局检验处,黄岛局。

14.促进地方炼化产业健康发展。针对地炼企业刚起步试水国际市场,对国际贸易交割、期货套期保值等诸多国际法则和贸易惯例缺乏经验问题,依托检验检疫信息和技术优势,从优化工作流程促进贸易便利化、协助企业对外索赔、提供产品检测服务等6个方面出台措施,帮扶地炼企业实现转型升级,推动成品油出口,力促山东地炼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局检验处,有关分支局。

(三)集中力量,扎实开展质量整治活动。

15.深入开展“绿蕾”专项行动。加强与海关、邮件运营商等单位的协调沟通,有效利用“一机两屏”查验、检疫犬查验、人工巡查等手段,加大对旅客携带、邮寄进境植物种子种苗的现场查验力度。实施典型案例宣传,扩大社会对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物的认知度;对截获数据进行总结和分析,对旅邮检口岸非法入境植物种子种苗的疫情风险提供数据支持。责任单位:省局动植处,青岛局、济南局、烟台局、威海局、荣成局、青岛机场局。

16.深入推进出口商品质量提升打假维权“清风行动”。将专项行动与日常检验监管、出口退运和国外通报调查、质检总局督办案例线索调查等工作密切结合,突出市场采购地、主要出口口岸、重点航线挂靠港口等重点地区,不断丰富完善出口打假信息收集途径,注重打假和维权并举,有力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责任单位:省局检验处,各分支局。

17.强化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对重点行业、重要产品适时组织开展认证执法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较多的认证机构加强约谈,对违反认证认可条例等规定的行为严厉惩处,进一步提高认证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有效性。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工作,完成10家“同线同标同质”企业HACCP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开展轮胎、高速破壁料理机、多功能电压力隔水炖锅、多功能料理锅、电火锅烤盘组合器具、食物搅拌器、多功能电压力饭煲、多功能榨汁机、儿童安全座椅9个获证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责任单位:省局认证处,相关分支局。

18.开展严厉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完善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制度,强化境外通报召回及退运追溯调查。围绕资源性商品、敏感消费品科学制定抽查方案,加大抽查不合格商品的处理处置力度,加强出口退运和国外通报案例调查结果的应用。严厉打击进出口领域的假冒伪劣行为,突出出口双边协议国家商品、市场采购等领域的打假工作,有效查处伪造出口装运前检验证书行为,稳步提升不合格检出率。责任单位:省局法制处、检验处、食品处、认证处、风险处,各分支局。

19.开展进口不合格货物集中销毁活动。统筹全省系统应销毁进口不合格货物,组织一次集中销毁活动,邀请省主要媒体参加,对社会民众开展宣传,提高公众对进口商品质量关注度。责任单位:省局动植处,青岛局、黄岛局。

20.加强实验室监督检查。采用盲样测试的方法,选取粮谷中昆虫和杂草、农残、重金属、塑化剂等样品,对实验室技术水平进行考核,促进实验室提高检测能力,提升管理能力和工作质量。

责任单位:省局科技处,各分支局。

(四)抓住关键,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21.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举办面向中小学、社会的实验室参观、集中展示、知识讲座等活动,展示全省检验检疫系统保障质量安全的能力,增强公众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信心,提高社会质量意识,提升检验检疫形象。责任单位:省局科技处、保健中心、食农中心、工业品中心、化矿中心,各分支局。

22.开展“国门生物安全进校园”行动。针对外来生物入侵严峻形势,通过兴趣课堂、专题讲座、宣传展板、检疫犬搜寻表演等互动交流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树立“美丽中国,从我做起”的观念,力争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了解、人人参与国门生物安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局动植处,各分支局。

23.探索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12字方针,把风险管理框架和流程全嵌入集成管理体系,探索建立风险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全面实施风险管理,理顺风险管理职能,建立健全高效的风险监测机制、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畅通的风险沟通机制、有针对性的风险应用机制和有力的风险保障机制,实现风险管理的科学化、动态化、聚焦化。责任单位:省局风险处、动植处、食品处、检验处,各分支局。

24.开展“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活动。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玩具、童装、童车、纸尿裤等进口消费品,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责任单位:省局检验处,各分支局。

25.深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及服务工作。组织召开检企联络会议,向出口企业通报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情况,开展新法规培训,搜集企业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情况。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组织开展国外质量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宣讲服务。加大300家企业联系点建设力度,加强对企业的信息推送服务。深化评议基地建设,积极打造食农产品研究评议基地。责任单位:省局法制处,各分支局。

26.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陆续开展食品中诺如病毒的定性检测和肉类产品中微生物的检测等17项能力验证活动,促进实验室检测工作质量提升。责任单位:省局科技处、保健中心、食农中心、化矿中心,各分支局。有关企业实验室。

27.加强检测技术人员培训。组织食品检测技术培训班和农药残留岗位技能比武,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保障检测工作质量。责任单位:省局科技处、食农中心,各分支局。

(五)注重实效,组织企业开展“质量月”特色活动。

28.潍坊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组织山东鲁丰等龙头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自行组织开展系列质量提升活动。开展生产关键岗位、质量管理岗位培训工作,通过外请专家、邀请检验检疫部门专家等形式开展;组织车间品管人员和公司质量部人员开展技能比武和质量知识竞赛活动,借此提升质量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意识;各部门协调配合,开展一次产品模拟追溯和模拟召回演练活动,更好的完善企业追溯体系和召回体系;开展“质量下乡”活动,对基地管理人员、合同种植户开展质量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明白纸、现场培训等方式对农残标准、农药使用等知识进行推广,提高源头质量管理水平;通过企业间的相互交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引领潍坊辖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强化企业质量主体意识,营造质量文化,以质量和品牌建设赢得市场和效益。责任单位:潍坊局。

29.临沂出口食品行业。召开全市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推进展示会议,在全市深入推进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助推企业内销转型,服务供给侧改革。组织临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等出口食品企业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通过标杆引领、品牌带动、技术支撑、创新驱动等形式,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责任单位:临沂局。

30.菏泽牡丹产业。发挥菏泽尧舜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带动作用,以菏泽牡丹生产加工出口基地为活动载体,积极开展行业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召开“菏泽牡丹出口产业发展与质量提升”座谈会,积极推动菏泽市政府对牡丹出口企业奖励措施的落实。组织牡丹企业进行质量安全知识、技术性贸易措施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发挥牡丹深加工企业的拉动力,持续推动出口种苗加工园区建设,积极推行出口种苗标准化种植生产加工及品牌战略,提高菏泽市牡丹种植加工科技含量和产品质量,在促进菏泽牡丹初级产品出口质量的同时,推动牡丹深加工产品出口,扩大菏泽牡丹在国内外的品牌效应。责任单位:菏泽局。

31.东营出口轮胎行业。发挥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出口轮胎质量安全示范区龙头企业带头作用,组织开展SOP项目工作,优化、完善和统一公司业务活动标准作业操作程序,打造具有企业特色的卓越制造系统。开展“技能大比武”活动,提升员工质量意识,营造质量管理的良好氛围。开展第七届“金宇杯”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提升员工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通过开展一系列质量活动,发挥国家级出口轮胎质量安全示范区龙头企业带头作用,展现实业公司世界级优秀制造能力,引领轮胎行业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责任单位:东营局。

32.蓬莱进出口葡萄酒行业。组织召开葡萄酒企业培训会议,开展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培训。以中信国安、国宾酒庄、瑞枫奥塞斯酒庄等企业为重点,开展葡萄酒品牌创建活动,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原料基地水平和技术服务体系,打破制约我国葡萄酒产业发展的瓶颈,积极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引领蓬莱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促进蓬莱葡萄酒产业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责任单位:蓬莱局。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省局成立山东检验检疫局“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省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法制处、通关处、卫生处、动植处、食品处、检验处、认证处、风险处、科技处、信息处、人事处、财务处、政工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检验检疫系统的“质量月”活动,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法制处承担。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质量月”活动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切实加强对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措施到位。省局各相关处室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各分支局要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二)注重协调。要结合实际,既要发挥检验检疫主力军作用,又要注意发动进出口企业、消费者力量,按照质检总局和省局的活动方案,加强工作联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把“质量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亮点。加强与质监部门的合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互联互通,形成合力,努力把“质量月”各项活动引向深入,在全社会营造“质量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务求实效。要创新形式,创新载体,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广泛动员,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提高“质量月”活动实效。

(四)强化宣传。要通过发放“质量月”宣传资料,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全国“质量月”宣传活动,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要加大在国门时报和地方媒体的宣传力度,动员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加强“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要注意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质检总局、省局提供有效的新闻线索和素材,及时报送本地区、本单位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有效做法。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省局。
来源: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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