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支检验检疫局,本局化工矿产品检测中心:
近日,《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检办特〔2017〕91号,见附件1)、《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29号,见附件2)相继下发,为深入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山东省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省局制定了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工作中如发现进出口危化品重大安全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山东检验检疫局
2017年2月23日
山东检验检疫局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严格实施进出口危险货物及其包装检验监管。严格按照标准验核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公示标签及危险货物包装标识标记及运输警示标签;加强对检验人员安全防护、检验环节应急处置的投入,检验人员(包括协检人员)应加强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取样工具、防护器具、查验场所等应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标准要求,确保现场执法安全;规范法检抽样工作及样品传递流程,使用符合法规要求的危险样品运送方式,确保进出口危险化学品送样安全。
(二)持续强化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质检总局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检验监管、实验室检测、检验检疫证单审核签发等每个检验监管环节配备足够的有资质人员。请各单位对现有从事进出口危化品实验室检测、检验监管、证单审核签发人员等在岗人员情况及业务量进行统计分析,提出人员配置的合理化措施以及具体培训要求,并将涉及上述岗位新上岗的无证人员(包括聘用人员)及2017年岗位证书到期换证人员名单于3月1日前报省局检验处,省局适时协调质检总局开展岗位资格培训和考试。
(三)加大国家级危险品及包装重点实验室建设力度。加大人财物投入,强化检测仪器设备及人员力量配备,确保实验室检测工作质量与安全。面向社会开放实验室,为社会公众及进出口危险品贸易相关方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危险货物包装适用性鉴别、危险公示信息咨询、从业人员岗位资质培训等技术服务。利用自主开发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真伪查询网站与移动客户端,为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部门提供识别报检材料真伪软件工具、为查处危险货物瞒报提供危险品成分鉴定支持。
(四)深入开展口岸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义务向辖区内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咨询,增强全社会对危险化学品物理危害、生态毒理、环境安全等基础理论知识的认知,面向公众普及危险化学品分类、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等知识。
二、工作安排
(一)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各单位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查找检验监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深层次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实施,省局将适时对各分支局自查及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切实落实质检总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要求。
(二)提升阶段(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进,切实消除检验监管工作质量隐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三)总结阶段(2019年10月)。各单位总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情况及成果,并于2019年10月20日前报送省局检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