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按照党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是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要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要求和《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7〕374号,见附件)部署,省局研究制定了2017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山东检验检疫局
2017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检验检疫局2017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扎实有效开展2017年“质量月”活动,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建设质量强国,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根据《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7〕374号)部署,结合山东检验检疫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按照“单项争第一、综合创一流”目标要求,大力实施质量强国、质量强省战略,集中开展一系列质量宣传、质量提升、质量整治、群众性质量和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示范等活动,以质量提升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努力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崇尚质量良好氛围。加大质量宣传力度,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近年来质量提升的做法和实效,促进“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与即时宣传。加强中国品牌宣传,讲好中国品牌故事,传播中国品牌声音,提升中国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强化社会信用宣传,曝光一批质量违法重大案件,集中销毁一批进口假冒伪劣商品,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
(二)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活动,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供给水平。通过标杆引领、品牌带动、技术支撑、创新驱动等方式,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突出抓好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出口商品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深入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品牌培育,提高中国品牌质量竞争力。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保障国门安全,推动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释放市场活力,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技术。
(三)开展质量整治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提高检验检疫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促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整治重点进出口商品的重大质量问题,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质量安全。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以良好的质量安全环境,迎接和保障党的十九大。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强化质量教育和培训,在基层和一线普及质量知识,培育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实验室开放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发挥企业主力军作用,发动企业和群众广泛参与“质量月”活动,推动群众共建共享质量。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树立质量榜样,弘扬质量先进,动员全社会向质量技术能手、顶尖工匠学习,激发广大职工的质量创新热情,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和价值导向。
(五)开展质量技术基础协同服务活动,为转型发展提供服务支撑。牢固树立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意识,着力打造“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为行业及地区产业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持,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去一降一补”和精准扶贫等,综合运用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技术手段,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有效的质检技术服务。
四、活动安排
(一)广造声势,大力开展质量宣传系列活动。
1.配合举办“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积极参与配合山东省质监局在山东广播电台主办的2017年山东省“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各分支局要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的“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及主题宣传活动和执法打假活动,促进社会各方面关注质量、参与质量、重视质量、共享质量。责任单位:省局办公室、法制处,各分支局。
2.举办山东检验检疫系统“质量月”新闻发布会。质量月期间,举办山东检验检疫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山东检验检疫局“质量月”活动内容,做好“质量月”的宣传发动;展示山东检验检疫系统服务质量提升成果,宣传山东进出口企业质量管理成效等。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局办公室、法制处,各业务处室。
3.开展“质量月”活动在线访谈活动。在省局门户网站组织开展主题为“大力提升质量 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在线访谈活动,由分管局长在线向广大网友介绍山东检验检疫“质量月”活动情况以及在质量提升、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做法、政策以及取得成效, 与众多网友进行交流。责任单位:省局办公室、法制处,各业务处室。
4.开展“有机宣传周”活动。按照质检总局统一部署,选取辖区2个县区组织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服务精准扶贫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有机生产、生活理念,全面展现我国有机产业发展及有机产品认证成果。探索建立有机产品市场对接机制,推进有机产品认证服务精准帮扶落地乡村。责任单位:省局认证处,各分支局,中检集团山东公司。
5.加大质量法制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建设“法治质检”和“法治鲁检”部署,充分利用各种手段进行质量法制宣传,做到质量法制内容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并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局法制处,各分支局。
6.开展媒体宣传。在省局网站宣传“质量月”活动的动态、做法、成效。组织编写山东检验检疫系统“质量月”活动综述和精彩瞬间等综合性报道。发动全省系统力量,通过系统内外媒体、信息以及网络等平台和渠道,积极宣传山东检验检疫“质量月”活动动态。组织优秀进出口企业在媒体宣传企业质量管理、质量提升成果,展示山东进出口产品质量风采。责任单位:省局办公室、法制处、信息处、各业务处室,各分支局。
7.积极开展国境口岸系列宣讲活动。举办讲座,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与食品接触产品有关的GB4806国家系列标准和与一次性卫生用品有关的GB15979等国家标准解读;在旅检窗口邀请群众代表参观检验检疫通道,介绍旅客及其携带物的检疫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观看截获的违禁旅客携带物,向公众宣传国门生物安全常识。责任单位:省局卫生处,青岛局、济南局、烟台局、威海局、荣成局、青岛机场局。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
8.开展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活动。按照质检总局监督抽查统一部署,依照省局制定的计划,在全省系统范围内对目录外消费品监督抽查,重点抽查进口锂电池、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安全套、太阳镜、儿童牙刷、口罩、运动头盔、功能性服装等,以及出口玩具、陶瓷餐具等34类商品。强化缺陷产品召回,对目录外抽查不合格商品后续处置情况开展跟踪验证,对适用召回措施的不合格商品积极约谈责任主体单位,并向质检总局报送进口相关产品缺陷调查报告。责任单位:省局检验处、食农中心、工业品中心、化矿中心,各分支局。
9.推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按照“产区政府负责、企业严把质量、检验检疫监管、相关部门齐抓、行业协会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的基本原则,以促进集聚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进一步加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力度,提高产业集聚区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出口企业质量效益,促进供给侧产品质量提升和新旧动能转换。责任单位:省局检验处,潍坊局、临沂局、东营局、龙口局。
10.促进地方炼化产业健康发展。深入辖区地炼企业进行出口成品油质量提升宣传调研活动,向地炼企业宣传当前国家对于推进供给侧改革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政策,了解地炼企业有关出口成品油质量提升方面的诉求,并围绕出口成品油质量提升为地炼企业量身定策,帮扶地炼企业实现转型升级,推动成品油出口,力促山东地炼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局检验处,淄博局、东营局。
11.积极推进跨境电商消费品质量提升。依托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平台,对进口商家以及消费者宣传电商消费品质量控制措施、打假维权、普法普及等内容。通过宣传,提升跨境保税商家质量控制意识,提升海外跨境购消费者打假维权意识,宣传普法知识和检验检疫工作职能。责任单位:济南局、威海局、滨州局。
12.积极开展出口农产品品牌创建活动。联系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建立创品牌合作机制,推进出口农产品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出口农产品生产自动化、流程化、产业化,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升出口农产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打造出口农产品特色品牌。烟台局继续打造“龙口粉丝”品牌,帮扶企业扩大出口;菏泽局提升“菏泽芦笋”在国内外的知名度,打造“菏泽芦笋”特色品牌;聊城局打造“聊·胜一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助推聊城农产品进入“品牌时代”,指导辖区县市创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帮扶有条件的农产品实现品牌提升,创建生态原产地产品品牌。责任单位:烟台局、菏泽局、聊城局。
13.助推农产品质量提升。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聚集农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成果转化和集成创新,构建新型农业产业体系。支持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动植物资源引进,支持企业建设大中动物隔离场,保障引种安全,促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通过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强化质量管理认证等手段,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标准。责任单位:省局动植处、食品处、认证处,各分支局。
14.巩固扩大示范省创建成果。进一步发挥省域示范功能,大力实施出口食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鼓励出口企业在国外进行商标注册,推动示范区申请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加强种养殖基地源头控制、企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先进生产技术、标准的应用,培育壮大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优质自主品牌,叫响山东“出口食品农产品”优质品牌,促进产品不断开拓国际新市场。责任单位:省局动植处、食品处、认证处,各分支局。
15.打造“三最”口岸,提升通关效能。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验检疫工作和口岸通关效能的有关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推进贸易便利化的有关要求,按照建设“速度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好”的口岸目标,积极对标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口岸通关环境,深入落实大通关建设、检验检疫模式改革、简政放权、各类减免收费政策,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提速、减负、增效,力促外贸回稳向好,在全国系统及中央各驻鲁口岸单位中走在前列、作出表率,力争山东检验检疫成为大通关链条上最便捷的一环。责任单位:省局通关处、信息处、各业务处室,各分支局。
(三)集中力量,扎实开展质量整治活动。
16.深入开展“绿蕾”专项行动。在旅检口岸、邮政口岸加强与海关等联检单位的协调沟通,有效利用“一机两屏”查验、检疫犬查验、人工巡查等手段,加大对旅客携带、邮寄进境植物种子种苗的现场查验力度。采取扩大典型案例宣传等措施,加强社会对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物的认知度;对截获数据进行总结和分析,对旅检口岸、邮政口岸非法入境植物种子种苗的疫情风险提供数据支持。责任单位:省局动植处,青岛局、济南局、烟台局、威海局、日照局、临沂局、荣成局、青岛机场局。
17.深入推进开展进出口商品打假维权工作。结合“清风行动”,严厉打击进出口领域的假冒伪劣行为,突出出口双边协议国家商品、市场采购等领域的打假工作,有效查处伪造出口装运前检验证书行为。将打假维权工作与日常检验监管、出口退运和国外通报调查、目录外抽查、投诉举报、“单一窗口”建设等工作密切结合,不断丰富完善出口打假信息收集途径,注重打假和维权并举,有力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结合辖区进出口商品特点,开展进口医疗器械打假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省局检验处、法制处,各分支局。
18.强化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对重点行业、重要产品适时组织开展认证执法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较多的认证机构加强约谈,对违反认证认可条例等规定的行为严厉惩处,进一步提高认证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有效性。开展强制性认证获证产品市场抽查工作,重点对轮胎、厨房家电、儿童安全座椅、汽车零部件等强制性认证获证产品实施市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责任单位:省局认证处,相关分支局。
19.开展禁止进境物品集中销毁活动。统筹全省系统应销毁禁止进境物品,组织一次集中销毁活动,邀请省主要媒体参加,对社会民众开展宣传,提高公众对进口商品质量关注度。责任单位:省局动植处,青岛局、济南局、烟台局、日照局、威海局、荣成局、青岛机场局。
20.开展出境木质包装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对出境木质包装进行跨区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统一热处理技术指标、研讨影响木质包装热处理的因素和热处理的关键控制点、研讨热处理企业有效监管方式,落实联合打假活动,整顿出境木质包装检疫处理市场秩序,强化有效高质监管,严厉打击跨地区造假的不法行为,提升检验检疫工作的执法性和社会性。责任单位:省局法制处、动植处,黄岛局、龙口局、莱州局、蓬莱局。
21.严厉打击洋垃圾闯关入境。全面开展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认真落实省局创新优化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模式的相关措施,积极借助现代信息通信和智能化视频采集设备,提高检验监管效能。严格落实检出环保项目不合格处置规定,做好退运信息收集和违法行为查处,切实保障进口废物原料环保质量安全,严防固体废物以普通商品名义混入国门。责任单位:省局检验处、法制处,潍坊局、东营局。
22.组织开展实验室监督检查。结合实验室外审、内审,检查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以及仪器设备校准、合同签订、到货验收、使用管理情况,促进实验室提升管理能力和工作质量。责任单位:省局科技处,各分支局。
23.打造质量监管新平台。启动山东检验检疫指挥中心和12365热线(国检110)指挥中心,在12365热线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大屏、单兵、信息化等技术手段,进一步统一受理渠道,整合执法资源,强化投诉举报处置、咨询服务、业务稽查、风险防控、信访等职能,对检验检疫工作实施实时监控。责任单位:省局法制处、信息处。
(四)抓住关键,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24.组织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举办面向中小学、社会的实验室参观、集中展示、知识讲座等活动,展示全省检验检疫系统保障质量安全的能力,增强公众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信心,提高社会质量意识,提升检验检疫形象。责任单位:省局科技处、保健中心、食农中心、工业品中心、化矿中心,各分支局。
25.开展出口食品“三同”进万家宣传活动。一是进商超,鼓励“三同”企业与电商平台、连锁商超签订供销对接协议,广泛开展各种线上线下的“三同”宣传推介活动。二是进社区,在城乡社区广泛开展“三同”宣传、公益服务活动。三是进校园,在学校、幼儿园广泛开展寓教于乐的“三同”主题宣传,组织专家和“三同”产品走进校园,举办讲座、美食体验、主题班队日等活动。四是进机关,面向党政群团机关开展专题研讨会、政策吹风会、调研现场会等“三同”宣讲活动,推动“三同”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品牌建设、食品安全区域创建等活动,加大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力度。责任单位:省局认证处,各分支局。
26.开展“国门生物安全进校园”行动。针对外来生物入侵严峻形势,通过兴趣课堂、专题讲座、宣传展板、检疫犬搜寻表演等互动交流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树立“美丽中国,从我做起”的观念,力争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了解、人人参与国门生物安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局动植处,各分支局。
27.深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及服务工作。聚焦现代农业、海洋经济、传统产业、支柱产业动能转换需求,瞄准山东优势出口产品,深入开展国外技术法规标准收集、分析评议、研究应对、成果转化。积极培育烟台水果、菏泽芦笋罐头研究评议基地,逐步建设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求的山东检验检疫研究评议基地群。发挥倒逼机制,培育、推介技术性贸易措施应用好、效益佳、核心竞争力强的标杆领跑者,引领行业在国外技术法规、标准运用、质量管理、关键技术突破等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鼓励企业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体系)、良好农业规范(GAP)并获得认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际化标杆企业。责任单位:省局法制处,各分支局。
28.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陆续开展猪肉粉中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的检测以及食品中微生物检测能力验证等13项能力验证活动,促进实验室检测工作质量提升。责任单位:省局科技处、保健中心、食农中心、化矿中心,各分支局。
(五)注重实效,联合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质量月”特色活动。
29.在青岛地区开展输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提升活动。发展一批特色明显、集中连片、规模较大的出口农产品专业生产基地,采取“一厂一策”重点帮扶措施,帮扶企业建立运行有效的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加强产品可追溯管理。举行输韩食品生产企业座谈会,实施输韩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提升。采取“一品一策”,加大对韩国技术壁垒措施的研究,指导企业积极应对、突破国外技术壁垒。继续打造符合标准的“三同”示范企业,扩大宣传效果、为企业产品销售营造市场氛围。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与国际标准相接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帮助企业完善GAP、HACCP等管理体系,对原料、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控制。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的监测预警,积极应对和妥善解决国际贸易纠纷。责任单位:青岛局。
30.助推安丘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知名品牌示范区。选取保鲜菜、腌渍菜、加工食品等大宗产品龙头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知名品牌创建活动,对“鲁丰”“源清田”等企业开展质量和标准培训,促进管理升级、质量提升,不断丰富品牌内涵。强化种植基地管理,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完善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新模式,不断提升初级农产品质量水平,从源头上夯实食品农产品质量基础。责任单位:潍坊局。
31.积极参与东营市质量月活动。借力东营市政府组织的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质量月”主题活动,积极参与“生态黄河口质量赢未来”主题演讲比赛,参与质量品牌建设专题调研活动,以国家级出口轮胎质量安全示范区及中国出口轮胎技术促进委员会为活动平台,联合示范区内企业开展橡胶轮胎产品质量提升活动。责任单位:东营局。
32.帮扶菏泽牡丹芍药出口种苗质量提升。组织出口种苗加工企业、贸易企业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政府相关部门人员,通过在新建的“菏泽种苗出口加工园区”召开出口种苗质量提升现场会议,开展现场培训,调研芍药鲜切花出口产业,向市政府提交调研报告,为菏泽发展芍药鲜切花产业把脉开方。组织“菏泽市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授牌。责任单位:菏泽局。
33.济宁大蒜和辣椒行业。联合金乡县食品、农产品主管部门,举办大蒜、辣椒加工产品品牌推介会。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金乡大蒜和济宁黑蒜、济宁辣椒三个出口产品进行重点推介,以质量安全为卖点,大力宣传这三个产品在质量标准化生产和生态种植方面的优势,提升产品的竞争优势和知名度,形成大蒜、辣椒加工产品的地方知名品牌。树立、宣传出口大蒜、辣椒质量标杆企业,提升企业品牌意识和质量安全生产意识,力求形成“以质量求生存,以诚信求发展”的良好风尚。责任单位:济宁局。
34.荣成进出口水产品行业。组织110余家出口水产品企业召开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提升暨出口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会,对国家质量提升战略和质检总局、省局落实质量提升的措施要求进行宣贯,结合近年来国外通报情况和检验检疫日常监管情况,向企业介绍风险点、提出管理措施,解决质量安全隐患,提升辖区水产品质量,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加大进口水产品业务模式改革,借助风险分析,提高工作成效,缩短检验检疫流程时限,促进荣成远洋自捕产业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建设全国远洋自捕集散地品牌。责任单位:荣成局。
35.在莱州辖区开展提升自贸政策利用率活动。与商务局、海关等部门合作,开展“自贸区优惠政策进百企”宣传培训,重点介绍自贸协定政策、如何使用自贸政策以及原产地签证业务最新改革措施,指导企业抓住自贸区发展机遇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根据自贸协定减税商品种类及降税进程,合理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帮助企业享受自贸政策带来的红利。选取机械、电器等重点行业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企业,通过制定“一企一策”帮扶计划、指定帮扶专员、提供便利性签证等措施实施精准帮扶,帮助企业将自贸协定政策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责任单位:莱州局。
36.蓬莱进出口葡萄酒行业。组织召开葡萄酒企业培训会议,开展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培训。探索备案工作的提前介入事先指导、预评审的工作模式,对特色酒庄的特殊情况探索建立“一厂一策”“特色监管”;收集国内外政策法规、技术性贸易措施等信息,定期向企业发布。制定出口葡萄酒原料基地标准规范,帮助有条件、有出口意向的企业完成出口备案,引领蓬莱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促进蓬莱葡萄酒产业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提升辖区葡萄酒质量,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责任单位:蓬莱局。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省局成立山东检验检疫局“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省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法制处、通关处、卫生处、动植处、食品处、检验处、认证处、风险处、科技处、信息处、人事处、财务处、政工处、监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检验检疫系统的“质量月”活动,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省局法制处承担。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质量月”活动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切实加强对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措施到位。省局各相关处室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各分支局要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二)注重协调。结合实际,既要发挥检验检疫主力军作用,又要注意发动进出口企业、消费者力量,按照质检总局和省局的活动方案,加强工作联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把“质量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亮点。加强与质监部门的合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互联互通,形成合力,努力把“质量月”各项活动引向深入,在全社会营造“质量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务求实效。创新形式,创新载体,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广泛动员,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提高“质量月”活动实效。
(四)强化宣传。通过发放“质量月”宣传资料,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全国“质量月”宣传活动,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加大在国门时报和地方媒体的宣传力度,动员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加强“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注意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质检总局、省局提供有效的新闻线索和素材,及时报送本地区、本单位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有效做法。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省局。
请各单位注重影像资料的收集,并于2017年10月11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有关图片、影像等资料报送省局法制处(联系人:刘培海、王梦瑶,联系电话:0532-80886076、6216),省局将适时对今年“质量月”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