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山东检验检疫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13:18 文章来源:青岛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山东检验检疫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分支检验检疫局,本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山东检验检疫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鲁检法〔2013〕60号)要求,省局对2000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6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05件(见附件),现予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已明确标注失效日期的除外)。

   

  附件:山东检验检疫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检验检疫局

  2017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
相关附件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