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检验检疫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检验检疫局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淄博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全国质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质检办〔2017〕469号),规范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全年通过网站、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2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2017年,根据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我局网站于2017年8月28日起关停,相关内容迁移至山东检验检疫局网站。全年,共依托山东检验检疫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条,其中:发布新闻动态86条、统计类信息12条、财务招投标信息6条、计划总结类信息3条、人事信息6条,更新机构设置15条、行政许可信息10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条。同时,积极向各级新闻媒体投稿,刊发新闻宣传稿件191条次,在报检大厅以公告板、电子屏幕等形式公布有关业务工作流程、法规公告、廉政规定、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
(二)有效解读政策和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开展检验检疫无纸化培训、代理报检企业座谈会、国门生物安全宣传活动、举办输韩食品企业质量提升专题培训班、开展出口食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主题宣传活动等,面对面向群众、企业宣传解读相关国内外政策法规。同时,通过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检验检疫政策解读66篇。每天定时查看本局网站公众留言、市政府网站网上咨询及外网投诉举报邮箱,确保群众诉求渠道畅通。2017年及时回复网站公众留言咨询8次,答复率100%
(三)推进重点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依托省局门户网站,增设淄博检验检疫局“双随机 一公开”栏目,公开年度出口食品企业双随机监管计划和监管结果;“权责清单”栏目,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网站显著位置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将行政许可的具体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工作流程、时限要求、费用规定、法律责任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作动态调整;“双公示”专栏,公开本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收费公示”栏目对本局行政事业性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文件清单等作动态调整,接受公众监督;在“政府采购”“通知公告”栏目及时公开本局政府采购招标公告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以淄博检验检疫局为被申请人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诉讼和申诉。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学习不够深入、主动公开意识和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等问题。2018年,我局将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