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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验检疫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0 15:17 文章来源:青岛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山东检验检疫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要求编制的。本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山东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围绕国家质检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以施行《山东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为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加强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形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积极稳步推动山东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措施建设情况

  山东检验检疫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由局长、党组书记周建安担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秀燕担任副组长,各处室及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及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网站管理科牵头,法制处、监察室、信息处相关人员根据职责承担相应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具体落实。山东检验检疫系统23个分支局相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山东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地方政府的协调指导。山东检验检疫局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名,各分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3名。

  山东检验检疫局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不断修订完善《山东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内容的梳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公开范围,细化了公开内容和标准,明确了责任部门、职责、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提高运转效率;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形式、答复内容和格式,提高答复质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

  山东检验检疫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载体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载体创新,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多样化。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山东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作为山东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围绕“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积极开展资源整合,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公众参与渠道。2014年,山东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从资源配置、功能优化、页面设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新的规划、设计、开发。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风格、统一模板的原则,在网站内容与栏目设置上对网站资源进行了全面梳理。除原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外,还增设了“最新公开”栏目,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最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增强了公众和企业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在质检总局组织的全国检验检疫系统门户网站评比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二是加强信息发布与自媒体建设。通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专题新闻采访活动,主动发布我局有关统计数据与检验检疫典型案例等内容,20余家中央、地方及网络媒体参加宣传报道。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2期,专题发布会2期。同时加强我局自有媒体建设,在全国检验检疫系统率先开通微信平台,发布信息60余条。

  (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山东局对所承担行政许可的项目、主体、程序、收费以及带有审批性质的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行政许可目录,进一步明确项目名称、依据、实施机关、条件、程序和期限。对检疫处理等许可工作开展了专项收费清查。在山东局官方网站设立了“行政许可事项查询”专栏,对相关行政许可项目“八公开”内容进行了公示公开。部分事项办理程序开设了场景式服务进行图解说明。

  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立专门的“侵权假冒案件公开”栏目,公开山东局有关政策规定和案件办理情况。另外,要求各分支局建立了类似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本单位办理的侵权假冒案件。截至目前,我局尚未发生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

  三是推进收费采购信息公开。一方面,继续推进收费信息公开。山东局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以及减免收费的相关政策在山东局门户网站、收费大厅及收费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另一方面,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东局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与中标公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邀请公证处全程参与招标过程,增强招标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打造服务型、透明型政府为目标,山东检验检疫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2014年,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000余条。及时更新了新闻动态、机构设置、领导信息、政策法规、计划总结、人事、财务、统计等各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会栏目信息13期,及时发布技术性贸易措施、疫情快报等服务类信息。对办事大厅各办事事项进行梳理更新,提供各类查询22万余次。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八公开”梳理与落实工作,开设了行政许可事项专栏,将我局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统一要求、统一规范进行公开,开设了“侵权假冒案件公开”专栏公开我局有关政策规定和案件办理情况,进一步推进了我局行政审批与行政处罚公开工作。在公众参与方面,答复公众留言120条,举办在线访谈 6期,开设意见征集3次,及时为公众答疑解惑,实现与网民有效互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近年来,山东检验检疫系统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日益增多,内容主要集中在国内消费者申请公开与具体检验检疫执法行为相关的政府信息。2014年,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满足公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山东局对全省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分支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以及山东局有关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同时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从形式审查、答复行为、答复时限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专用邮箱设立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和要求,下发了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模板,全省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大大规范。2014年,山东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山东检验检疫局未收到以山东检验检疫局为被申请人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诉讼和申诉。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山东检验检疫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情况。

   

来源:山东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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