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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1-11-09 10:22 文章来源:青岛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全省系统科技工作制度、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省系统科研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下达科研计划,组织科研攻关、成果鉴定与转化。

3.负责全省系统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检验检疫有关方法、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4.负责全省系统科技文献管理工作。

5.负责全省系统科技发展基金的统一管理工作。

6.负责全省系统检验检疫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和器械、办公设备、科技图书资料等项目采购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省系统实验室的规划、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全省社会实验室检测能力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山东局科技委和专业委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全省系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受理、审核、地理标志专用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负责人:张铁军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中山路2号 

  邮编:266001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

  总机电话:0532-80886666 

  业务咨询电话:12365转2 

来源:山东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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